節(jié)約能源作為當今世界的一種重要社會意識,一直受到世界各國政府的大力推廣。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電子產(chǎn)品,特別是移動式電子產(chǎn)品重要能源部件的外部電源的產(chǎn)量在不斷激增,而外部電源在將交流電網(wǎng)高電壓轉換為一個穩(wěn)定的直流或交流低電壓的過程中,勢必會有一定的能量損失。因此,對用能產(chǎn)品的能源利用效率水平或在一定時間內能源消耗水平進行規(guī)定的能效標準應運而生。
2019年10月25日,歐盟外部電源適配器能效要求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19/1782(下稱:新版標準)正式發(fā)布,并于2020年4月1日開始強制實施,正式取代Regulation (EC) No 278/2009(下稱:舊版標準)。那么,新版標準與舊版相比存在哪些變化?差異點又有哪些?
一、新版標準適用范圍
新版標準適用于滿足以下要求的設備。
1、其設計用于將市電電源輸入的交流電轉換為一個或多個低壓直流電(DC)或交流電輸出;
2、與構成主要負載的一個或多個獨立設備一起使用;
3、包含在與構成主要負載的一個或多個設備分開的物理外殼中;
4、通過可拆卸的或硬接線的公/母電氣連接、電纜、軟線或其他接線連接到構成主負載的一個或多個設備;
5、其銘牌輸出功率不超過250W;
6、用于以下所列的電氣和電子家用和辦公設備。
1)家用電器
烹飪和其他食品加工、準備飲料、打開或密封容器或包裝、清潔和維護衣物的器具;
理發(fā)、頭發(fā)干燥、頭發(fā)處理、刷牙、剃須、按摩和其他身體護理器具;
電刀;
電子秤;
臺秤;
以及用于測量、顯示或記錄時間的設備。
2)主要用于家庭環(huán)境的信息技術設備,包括復印和打印設備以及機頂盒。
3)消費設備
收音機;
攝像機;
錄像機;
高保真錄音機;
音頻放大器;
家庭影院系統(tǒng);
電視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