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航空運輸協(xié)會(IATA)發(fā)布的《危險品規(guī)則》第63版綜合了國際民航組織(ICAO)危險品專家委員會作出的包括對2021-2022版本《技術細則》補遺在內的所有修訂。
以下是與鋰電池運輸細則相關的修訂內容:
1、刪除PI965和PI968包裝說明的第II部分
為了讓托運人有時間調整并改用IB部分(如適用)運輸鋰電芯和鋰電池,設置過渡期為3個月,即至2022年3月31日前,托運人可以繼續(xù)使用第II部分。
注意:雖然有 3 個月的過渡期,但考慮避免過渡期后報告可能會被客戶拿來繼續(xù)使用的風險,故我司建議2022年更新關于PI965和PI968第II部分的鑒定證書不直接更新,要按新出鑒定改成IB或者IA,請廣大客戶提交此類更新?lián)Q證的要做好更換包裝圖片的準備。
2、修訂澄清了PI966和PI969第I部分的包裝選擇:
鋰電芯或鋰電池包裝在UN箱中,然后與設備一起放入堅固外包裝;或
鋰電芯或鋰電池與設備一起包裝在UN箱中。
第II部分的包裝選擇被刪除,因只有一種包裝方式,沒有UN箱的要求。
3、去除了僅包含鋰紐扣電芯的設備(內含電路板)的測試摘要要求,并于2023年1月1日生效。
4、從2023年1月1日起,取消鋰電池操作標識上提供電話號碼的要求。過渡期至2026年12月31日,在此期間可以繼續(xù)使用現(xiàn)有的標識。
如您有相關產品需要咨詢,歡迎您直接來電4000-1998-38咨詢我司工作人員,獲得詳細的費用報價與周期方案等信息。
相關主題:BQB認證
上一篇:書包第三方S檢測報告測試項目介紹
下一篇:無線路由器FCC-ID認證辦理機構
- 民航局:禁止旅客攜帶無3C標識及被召回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
- 醫(yī)療器械備案:全方位解析二類醫(yī)療器械合規(guī)流程
- 印度BIS質量控制QCOs修訂令延長,涉及HDPE/PP/PVC等眾多產品
- SDS報告依據(jù)標準即將更新為GB30000.1-2024
- 澳大利亞強制執(zhí)行AS/NZS 62368.1:2022標準
- 新加坡發(fā)布電子商務可持續(xù)包裝指南
- 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(國家標準委)更新升級家用電冰箱能效標準
- 標準更新|PFAS測試新標準EN 17681-1:2025發(fā)布
- 藍牙網(wǎng)關電磁兼容性測試的費用是多少?
- 日本食品接觸材料正面清單已生效